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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绵新区经运局发〔2025〕31 号、绵新区发改局发〔2025〕5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新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新投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新区经运局发〔2025〕31 号、绵新区发改局发〔2025〕5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绵阳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工程地点:绵阳市科技城新区戈家庙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由 5 栋住宅主体、1 栋社区服务用房、大门、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组成。建设净用地面积 31444.5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99815.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8260.1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1555.02平方米,安置房套数737套。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8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除不可抗力及甲方书面确认的合理延期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顺延工期。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地基与基础、建筑、结构、人防、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平、交安工程、设施设备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施工现场专人配合服务、需深化的专业设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工程竣工交付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其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弱电智能化、光彩工程、暖通系统、导视系统等(不含岩土工程设计)。人另行发包工程【如正式用水(户表)工程、高低压配电及户表工程、天燃气工程】的工作外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工程内容。其中,包括且不限于:室外总平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绿色建筑、人防工程、装配式建筑、海绵专项设计,需深化的专业设计包含幕墙、钢结构、抗震支架等专业设计,弱电智能化包含三网合一及广电工程等;建设红线范围外的雨污水排放、沟渠等应设计至市政管网。基坑支护及深基坑设计优化建议。与戈家庙安置房一期项目交界处的设计。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图(含岩土工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竣工备案完成期间配合工作。除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如正式用水(户表)工程、高低压配电及户表工程、天燃气工程】的工作外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工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1)建设红线范围内统建房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室外景观(含海绵城市工程)、电梯工程、交安工程、航空障碍灯、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电气户表由甲方负责)、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弱电监控、建筑节能、道路、边坡、挡墙、附属建筑、室外环境、光彩照明工程、通讯信号覆盖、广电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划分的全部分部工程等。(2)接红线范围外的雨污水排放、沟渠改造等工程施工至市政管网。(3)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临时用地、临时排污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道路、通讯、智慧工地、标化施工围墙(按绵阳市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工地视频管理(符合绵阳市《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治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创建迎检等要求、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参考模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等要求)、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要求等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本项目设置单独总承包管理部负责总承包管理。(4)需专项评审的方案如人防、供配电方案、二次供水方案等由承包人组织专项评审,通知发包人参加。(5)与戈家庙安置房一期项目交界处的未尽事项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建安费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该段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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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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