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25〕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广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和南充市、广安市人民政府筹集的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50%,招标人为四川南广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5〕4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广安市境内
2.2项目建设概况:
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项目正线起始于南充北站东端在建汉巴南铁路区间的强家湾线路所,向东南经四川南充市、岳池县、广安市、华蓥市,终至在建西渝高铁广安东站。新建正线84.227公里,新设高坪车站1座车站,利用既有车站南充北站、岳池站、广安南站、广安东站4座车站。南充跨嘉陵江利用既有南充东联络线线路长6.022km;南充北站~强家湾线路所(含)段利用既有汉巴南铁路,线路长3.608km。新建广安东存车场及动车走行线相关工程1.282km,南充北存车场扩建相关工程;还建既有岳池站及既有广安南站普速场及改建既有线相关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97.15亿元。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4.6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30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按《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等执行。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施工工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新建南充至广安铁路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不含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含纳入站前同步招标的迁改工程)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2)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即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全面的组织协调等(不含监理平行试验检测工作,仅承担现场见证取样、标记、封装等工作)。
2.5标段划分
共划分3个标段,标段号:NGJL-01,NGJL-02,NGJL-03。
(1)NGJL-01负责强家湾线路所DK0+000~市界DK32+109.957(正线)、汉巴南左联络线、汉巴南右联络线、南充北存车场以及既有线接轨等范围内全部工程(含1#顺庆梁场、2#高坪梁场承担的DK0+000~D1K25+378.332范围内制运架箱梁,不含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的施工监理工作。
(2)NGJL-02负责市界DK32+109.957~花园坪隧道出口DK65+868.707范围内全部工程(不含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含纳入站前同步招标的迁改工程,含3#岳池梁场承担的D1K31+270.196~DK58+330范围内运架梁,不含标段范围内制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2)NGJL-03负责花园坪隧道出口DK65+868.707~骑梁子大桥DK91+716.22(正线)、广安东存车场及动走线范围内全部工程(不含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含纳入站前同步招标的迁改工程,含3#岳池梁场、4#广安南梁场承担的D1K31+270.196~DK91+716.220范围内制梁、4#广安南梁场承担的DK60+931.288~DK91+716.220范围内运架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2.6其他:本项目异议受理联系人:罗先生;异议受理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站前大道东段163号1幢501号506、507、508、509、510室;异议受理电话:028-6066805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标段号:NGJL-01、NGJL-02、NGJL-03
3.1.1资质要求:
NGJL-01、NGJL-02、NGJL-03:
满足下列资质之一即可: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NGJL-01、NGJL-02
①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②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四电”施工监理业绩;
③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NGJL-03
①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②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铺轨施工监理业绩;
③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四电”施工监理业绩;
④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⑤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承担1项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注:①若同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上述多项要求时视为符合所对应的业绩资格要求;②类似工程是指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③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机场航站楼、汽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④已完成项目业绩时间以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时间为准,正在承担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载明时间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NGJL-01、NGJL-02、NGJL-0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为依法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本次招标NGJL-01、NGJL-02、NGJL-03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同时投多个标段的,需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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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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