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川南肉牛产业集群(马村牛肉初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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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川南肉牛产业集群(马村牛肉初加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5]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5]2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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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厂房1501平方米、设备用房72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465.71平方米以及总平工程1605.94平方米;购置相应的牛肉初加工设备(11台/套)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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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90万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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