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华创星空城公司蜀都大道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水碾河27号新建商务办公楼建设工程(第二阶段)和周边绿地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华区华创星空城公司蜀都大道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水碾河27号新建商务办公楼建设工程(第二阶段)和周边绿地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109-510108-04-01-919416】第FGQB-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华创星空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华创星空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9-510108-04-01-919416】第FGQB-0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至蜀都惠园,南至蜀都大道,西至水碾河北一街,北至水碾河社区;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水碾河27号新建商务办公楼建设工程进行装修及功能提升,包含电梯增设及结构加固、平面布局分隔、各系统功能布局优化调整等;对规划绿地进行品质提升打造;涉及建筑、结构、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绿化等。其中1号、2号楼提升改造面积约 11.55万平方米,绿地提升改造面积约为1873平方米,以具体实施为准;
2.3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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