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哈拉沁净水厂应急供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10020250915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哈拉沁净水厂应急供水工程施工) 已由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呼发改审批投字〔2016〕2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哈拉沁净水厂应急供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新城区辖区内
2.3招标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续建输水管线约9.2公里,续建哈拉沁净水厂主体剩余建设部分及净水厂配套设施。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0915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南坡供水工程(哈拉沁净水厂应急供水工程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计划工期 |
259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12932.2139万元 |
招标内容 |
反冲洗设备间及配电间、净水间、稳压配水及隔栅间、臭氧发生器间、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间、附属用房、送水泵房及配电间、锅炉房、排水调节池、排泥调节池、传达室、室外工程、清水池、综合楼、蓄水池、新建围墙、取水头部-进水口、施工便道、拆除工程、排污降温池及地坑、原水输水二标段、原水输水三标段、原水输水六标段、设计变更及管道防腐、供水工程、其他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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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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