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二中外墙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040120250714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二中外墙改造工程资金已由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教育局以赤财指教[2024]558号文件和赤财指教[2025]155号文件下达,招标人为赤峰二中,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二中外墙改造工程
2.2标段名称:赤峰二中外墙改造工程施工(二次)
2.3建设地点:赤峰二中。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综合楼1.2.3.4外墙修缮面积18172.38㎡,综合楼(学创课程中心1.2)外墙修缮面积11107.32㎡,屋面防水修缮面积173.45㎡,艺体综合楼外墙修缮面积6282.73㎡,行政楼、综合楼(人文课程研学中心)外墙修缮面积7690.96㎡,屋面防水修缮面积680.65㎡,食堂外墙修缮面积4808.69㎡,屋面防水修缮面积680.04㎡,长廊外墙修缮面积2150.45㎡及其他零星维修等。
2.5招标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效果图等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2.6招标控制价:18058806.44元。
2.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完成综合楼(学创课程中心1.2)涉及全部工程,2026年6月10日至8月15日完成综合楼1.2.3.4、艺体综合楼、食堂、长廊及行政楼、综合楼(人文课程研学中心)涉及全部工程。
2.8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的,在依法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得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