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 Y099(K18+822至K20+179段)暨通阳南道道路提质改造
及雨排水安全保障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乡道 Y099(K18+822至K20+179段)暨通阳南道道路提质改造及雨排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代码:2506-150206-04-01-540368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白发改审批字[2025]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争取上级资金及本级政府补贴。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编号:B1502002025090201001001
2.标段名称:乡道 Y099(K18+822至K20+179段)暨通阳南道道路提质改造及雨排水安全保障工程。
3.批准文号:白发改审批字[2025]29号
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5.工程规模:乡道Y099(K18+822至K20+179段)暨通阳南道道路提质改造及雨排水安全保障工程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更换、病害治理;人行道硬化铺装更换;雨水排水系统优化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天):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8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计划投资:1338.0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财务、业绩均予认可,信誉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投标,以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4.其它要求: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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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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