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S20250813FJSZ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四发改审批字〔2025)12号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市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共改造给水管网总长度31667.01m,其中市政道路给水管线长度14816.81m,小区外网给水管线长度16850.2m,新建电磁流量(测压)计217台,表井59座。新建消火栓及栓井130套、排气井25套、排泥井17套、排泥湿井17套、阀门井 343套、水表井62座、流量计井 49座等配水管网及小区外网附属构筑物。
2.4合同估算价:90707700元
2.5招标范围: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标段)的项目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企业办理入吉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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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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