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白城镇赉县供电公司东屏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S20250815FJSZ02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吉林白城镇赉县供电公司东屏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202506242208210310742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镇赉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吉林白城镇赉县供电公司东屏供电所新建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BCS20250815FJSZ02002。
2.3建设规模:新建东屏供电所总用地面积945.53㎡,其中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500㎡。
2.4监理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检测、监测合同范围内以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镇赉县东屏镇致祥村。
2.6监理服务期: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施工工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最高投标限价:57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监工程。
3.3其他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业绩认定(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10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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