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采煤沉陷区新民小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F2025-BS-19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浑江区采煤沉陷区新民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46号、浑江发改审批字〔2023〕90号、浑江发改审批字〔2025〕2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新民小学,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采煤沉陷区新民小学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F2025-BS-19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35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26608.17 平方米。拟新建教学楼 3 栋、综合楼 1 栋、体育馆 1 栋、门卫 4 栋、围墙、室外 200 米标准运动场、体育设施、教学设施及设备管线外网、道路、绿化、停车场等。
2.4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东至民华路,西至溪华园养老公寓,南至浑江大街,北至滨江西街。
2.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日-2027年10月31日,共计7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建规〔2025〕4 号文件)。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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