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总工会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工程(职工健身中心)
项目编号:CCS20250729FJSZ01001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总工会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工程(职工健身中心)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507012201020307764),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吉林省总工会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工程(职工健身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省总工会。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总工会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工程(职工健身中心);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7256 号;
2.3最高投标限价:988.42313万元(暂列金:45万元);
2.4招标范围:吉林省总工会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工程(职工健身中心)(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附属用房及食堂改造、地下设备用房改造及院内给水、排水、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改造施工造成的原有设施(围墙、车库、充电桩、地下既有管网等)的拆除、加固、新建、排迁、恢复,施工期间保证院内停车场正常使用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改造总建筑面积2278.82㎡,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包括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质疑投诉等全部环节),该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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