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聚丙烯树脂(L5E89)外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聚丙烯树脂(L5E89)外采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1招标种类及规模:采购聚丙烯树脂(L5E89)约100吨。
2.2技术性能指标:聚丙烯树脂(L5E89)技术指标:
分析项目 |
技术指标 |
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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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外观 |
黑斑粒和色粒,个/kg |
≤5 |
SH/T 1541.1-2019 |
|
大粒和小粒,g/kg |
≤10 |
|||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g/10min |
3.2±0.6 |
GB/T 3682.1-2018 |
||
等规指数,% |
≥96.0 |
GB/T 2412-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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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料灰分(质量分数),% |
≤0.030 |
GB/T 9345.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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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 性能 |
拉伸屈服应力,MPa |
≥29.0 |
GB/T 1040.2-2022 |
|
拉伸断裂应力,MPa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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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断裂标称应变,% |
≥150 |
2.3招标范围:聚丙烯树脂(L5E89),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聚丙烯树脂(L5E89) |
100 |
吨 |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每批货物供货通知后的10日内完成供货。
2.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3个月。
2.8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等):7227.5元/吨。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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