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硼磷改性分散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TJ01-WZ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硼磷改性分散剂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硼磷改性分散剂添加剂,年预计采购量约77吨,采购含税金额约285.67万元,详见《物资需求及限价一览表》。该剂是汽车自动传动液复合剂RHY5211A主要添加剂。。
2.2交货地点:东北润滑油分公司(抚顺)或按照甲方要求按指定地点送货,抚顺县拉古工业园区。
2.3交货期: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交货时间为收到甲方通知订单之日起 72小时内到货。
2.4供货周期:1年。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物资需求及限价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KG/袋 |
计量单位 |
数量(吨) |
限制单价 (含税)元/吨 |
限制总价 (含税)元 |
到货地点 |
| 1 |
硼磷改性分散剂添加剂 |
170KG |
吨 |
77 |
37100 |
2856700 |
辽宁抚顺 |
- 需求数量”为招标暂估量,具体采购量以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需求。结算数量以实际订单或者通知单为准,据实结算。
2.硼磷改性分散剂添加剂(内部名称 润滑油分散剂 E778)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是标的物生产商、制造商。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标的物添加剂销售业绩证明(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资不抵债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①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②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③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④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 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①-⑤项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所提供的添加剂,其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应添加剂技术规格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控制指标及典型值),并要求产品指标逐条响应,保证技术指标全部响应无偏离。如有偏离则视为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拒绝。(必须逐条响应,如有缺失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书)。
以上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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