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青年友好社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A1-25680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青年友好社区)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506-220181-04-01-843183备案流水号:202506122201810310691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贷款60.8%、自筹39.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一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青年友好社区)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新区一间区规划甲二路与学源路交汇处。西侧地块位于规划甲二路以西、学源路以北,交叉口西北角;东侧地块位于规划甲二路以东,交叉口东侧。
2.3规模:项目包含东西两地块,其中西侧地块规划为青创活力街区,建筑功能为公益性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等,建筑面积约43106平方米;东侧地块规划为铁路文化街区,建设铁路文化公园,并对规划用地内现一间堡站护路军哨所旧址范围内中东铁路时期的约450.16平方米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将现面积约1425.80平方米的一间堡火车站修缮改造为铁路博物馆。
2.4计划工期:
(1) 勘察、设计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5月31日止;
(2)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9月5日-2027年5月31日。
2.5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建筑、现有建筑物修缮、装修及配套等工程的勘察(含测量)、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还包括铁路文化街区中对原有历史建筑设计需进行的抗震鉴定、安全性鉴定、测绘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行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③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8月28日-2025年8月28日),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2)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有关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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