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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1063
项目名称: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服务范围

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米类、肉类、鲜活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调味品、粮油、干货类)供货、配送服务。

二、项目需求

配送食材

1.服务要求: (1)、送货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方供货,中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六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价格(含配送费用)按承诺的中标价格执行。 (2)、中标人负责将物资运送到采购方指定位置,将物资交由采购方验收并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为采购方进行相关物资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供货方自行承担,采购方概不负责。(4)、中标人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在采购方场内行驶时,应遵守采购方行车制度。 (5)、中标人配送人员进入采购方场地时需出示电子健康通行证,必须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配送人员服务质量。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中标人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3.送货质量: (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2)、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3)、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  (4)、粮油、副食(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5)、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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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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