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视频数据传输及ITO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期:一年(在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合格后,如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3. 服务范围:为指定的104个企业点位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服务内容明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点位数量 |
| 1 |
视频数据传输服务 |
视频数据传输服务及数据传输保障服务 |
104 |
| 2 |
ITO维保服务 |
监控系统软硬件及线路维保 |
104 |
| 3 |
集成服务 |
配套集成服务 |
1 |
(二) 具体服务要求
1. 视频数据传输服务:
供应商需为每个服务点位提供满足视频流稳定传输所需的互联网带宽或数据专线。
确保104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数据能够7×24小时实时、不间断、低延迟地传输至甲方指定的监控平台。
负责数据传输链路的稳定性保障、日常监控及故障应急处理。
2. ITO维保服务:
(1)维护范围:覆盖104个点位的全部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前端设备:网络摄像机、编码器、交换机、电源、立杆、防护罩等。
软件平台:视频监控平台软件、相关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不含重大版本升级或新功能开发)。
网络线路:从摄像机至接入网络之间的所有线路(含光纤、网线等)的故障排查与修复。
(2)服务标准:
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
接到故障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远程或现场故障定位与修复时间需符合双方约定的SLA(服务等级协议)。
定期进行预防性巡检和维护,提供巡检报告。
3. 集成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104个点位监控系统及配套设备日常巡检、故障抢修、备件供应、技术支持,保障7×24小时稳定运行,响应及时、服务专业合规。
三、 付款方式
1. 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0%。
四、其他
本项目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在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合格后,如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2月25日11时00分至2026年03月03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