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收集及质检
(1)接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成果,包括图形数据、属性数据等电子成果。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等现行标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子数据成果分别进行规范性检查。
(2)与不动产权籍数据库中地籍子区、地籍区、宗地等图层叠加进行拓扑检查。
2.数据合库
(1)对阜新市五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成果进行合库—空间数据合库汇总。
(2)对阜新市五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成果进行合库—非空间属性数据合库汇总。
3.数据预处理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等现行标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预处理。
(1)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生成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
(2)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界址标示表子表。
(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权属调查表子表。
(4)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子表。
(5)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宗地分类面积表子表。
(6)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指界表子表。
(7)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承包方表子表。
(8)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电子调查表主表数据基础上关联创建发包方表子表。
4.空间数据转换入库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按照阜新市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结构,进行分析转换,导入到不动产权籍数据库中。
5.非空间数据转换入库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非空间数据按照阜新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进行分析转换,导入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
6.数据转换入库验证核对
(1)数据完整性验证核对。
(2)空间图形数据验证核对.
(3)空间图形数据拓扑验证核对。
(4)非空间属性数据验证核对。(5)空间数据与非空间数据一致性验证核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03日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