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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龙田镇标段)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龙田镇标段)工程已由黔东南州水务局以黔东南州水务局关于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5〕115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75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岑巩县河道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铭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 龙田镇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长度为24.5km,新建护岸19.77km,河道清淤5.45km。
2.3 合同估算价:32696200元。
2.4 计划工期:300 天。
2.5 标段划分: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龙田镇标段)工程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综合治理长度为 24.5km,新建护岸19.77km,河道清淤5.45km。其中本标段龙田镇凉风坳至都素村铜岩段(桩号K0+000.00~K11+000.00)综合治理长度 11.0km,新建格宾石笼护岸4.23km(其中左岸1.29km,右岸2.94km),新建浆砌石护岸 3.71km(其中左岸2.3km,右岸1.41km),河道清淤2.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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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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