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南州高新区年产5万吨原浆啤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由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206-522391-04-01-71149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黔西南山翁青饮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南州高新区万屯镇万屯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用地74.4705亩,总建筑面积26698.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用房、原料车间、糖化发酵车间、啤酒灌装车间、制冷车间、成品库房、冷库及配套公用辅助设施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包括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所有费用,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项目总投资:29519.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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