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富顺县鳌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富顺县鳌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24】3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沱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沱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4】30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顺县骑龙镇、东湖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县城东部(高铁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吨/天,新建再生水利用中心处理规模1.5万吨/天,新建污泥处理规模10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42公里;污染底泥清理48万立方米,新建生态护岸24公里、人工地1.3平方公里、生态沟渠45公里等基础设施。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业主自筹。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控制价、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限免费维护保养),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境保护等负责。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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