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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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船发改许可〔2023〕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天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船发改许可〔2023〕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临港产业园,通港大道南侧;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临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计规模为4000m3/d,用地面积12605.051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364.19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配电室及发电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及鼓风机房,配套建设门卫室、出水在线仪表间等;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标段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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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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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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