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城村一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景观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城村一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景观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新都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12-510114-04-01-967340】FGQB-08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流光拾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新都区发展与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2-510114-04-01-967340】FGQB-08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73903.2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小于25%,拟建设不高于40米的住宅楼和商住楼、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用房以及地下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
招标范围:该标段为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兴城村一组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景观工程,包含环境土石方、综合管网、种植土、绿植景观、道路施工铺装、水景装饰、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小区围墙、水电设施、灯饰工程、智能化设施等,详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1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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