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富顺县鳌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 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富顺县鳌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 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24】3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沱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沱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4】30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顺县骑龙镇、东湖街道。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扩建县城东部(高铁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吨/天,新建再生水利用中心处理规模1.5万吨/天,新建污泥处理规模100吨/天,新建污水管网42公里;污染底泥清理48万立方米,新建生态护岸24公里、人工地1.3平方公里、生态沟渠45公里等基础设施。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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