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宜昆河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宜昆河片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项〔2025〕131号、大发改项〔2025〕1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项〔2025〕131号、大发改项〔2025〕1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自贡鑫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东城街等600米管廊,管廊断面尺寸B×H=4.3×3.1m,拟计划将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纳入管廊。
2.3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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