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农资类商品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SH17-WZ1142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农资类商品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本期招标选商为资格入围,投标人中标入围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不承诺购买,具体商品订购通过订单方式执行。中标人纳入招标人非油供应商库统一管理,供应商资格入围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年内有效。
2.2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农资类商品,主要包含尿素、复合肥等化肥。
2.3主要产品技术性能及主要参数:详见第五章。
2.4质量(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结算方式:采取先货后款的方式,按月滚动结算。
2.7交货地点:工厂自提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发货。
2.8交货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9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本项目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厂家授权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2024年完成的化肥销售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发票或者经合同相对人盖章确认的对账清单。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业绩销售数量按发票或对账单中载明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或订单时间为准。如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3.5.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交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最终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文件认定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3.6.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3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6.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无公共媒体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无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产品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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