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科研实验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50261)
发布时间:2025-11-13 11:09:47
发布时间:2025-11-13 11:09:47
一、招标条件
科研实验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50261 )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确认函(前期工作函) ( 京建计函【2017】024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需负责本项目全部 9 部电梯(含配件)的供货。电梯的名称、规格、型号、功能、配置等信息,详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电梯的装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负责全部电梯(共9部)安装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电梯设备及必需的附属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运输、检验、交货、安装,负责电梯的深化设计及出图,负责电梯装饰(招标文件标准)、电梯井道内的照明系统、动力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灯具、开关、插座、线管、电线等的供货及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维修人员)、移交、保修、保险、售后服务,负责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手续等。
招标暂估金额: 535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海淀 首体南路1号
其它说明: 无
招标暂估金额: 535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海淀 首体南路1号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电梯整机制造商,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 资质,近 3 年 具有单项合同额 4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工程供货安装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近 3 年 具有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工程供货安装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整机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可自拟,但需体现投标电梯制造商的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 3.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4.其他要求: 投标人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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