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业航天产业基地创新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EPC)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商业航天产业基地创新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8385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商业航天产业基地创新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EPC)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兴区大数据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园管理委员会) 以
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航天国兆(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投资额为
19844.09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商业航天产业基地一期DX11-0107-0106地块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2822.63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6628.18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9450.81 ㎡ ;建筑高度: 18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及发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报批报建、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 。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2822.63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6628.18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9450.81 ㎡ ;建筑高度: 18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及发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报批报建、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同一专项工作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
本次资格预审 :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的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或设计方;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同一专项工作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否。
五、资格预审方法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
7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