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计划卸煤量约 130 万吨(以招标方地磅出具的磅单计量数为准),根据招标方要求,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保证 24 小时;连续卸车作业,日卸煤量约 1000 至4000 吨,最大卸煤量约 6000 吨,需保证煤炭到厂的卸车效率(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月度滚动结算,结算周期二个月。招标方、投标方双方按实际完成的数量、金额核对,投标方提交结算清单,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60 个工作日内办理挂账及付款手续。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88.92 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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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