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屯留区第二热源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治市屯留区第二热源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420251031001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长 治 市 屯 留 区 第 二 热 源 一 期 工 程 总 承 包 ( 招 标 编 号 :
140424202510310012-02)已由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项目代码:2509-140405-89-05-601363)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锦康
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二热源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单位:长治市屯留区锦康热力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1、一级热网 DN700 依托山西康庄热力有限公司一级
热网主管 DN1200 引出,起点为屯东线与二广高速交叉口西南角至建设南路与嶷山西大街
西南角。2、敷设一级热网里程约 14.6km,管径为 DN700-DN200,一级热网接入点为山西
康庄热力有限公司主管 DN1200,终点为建设南路与嶷山东大街西南角原有一级热网 DN500;
敷设二级热网里程约 0.7km,管径为 DN350-DN250,二级热网接入点为在职教热力站旁新
建体育中心热力站,终点为体育小镇和城南小学;新建一座中继泵站(一期只做建安部分)、
新建一座集中补水站,中继泵站和集中补水站位置在麟泽大道与久安路西南角;新建一座
体育中心热力站,位置在原职教热力站南侧。
2.6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项目测绘、勘察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项目测绘、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
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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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项目建设周期:15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独立法人
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
其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
力。
3.2.2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执业资格。
3.2.4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新
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
3.7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如是联合体各方
均提供)。
3.8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负责
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9.2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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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组织实施;
3.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
3.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