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山镇)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山镇)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1〕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1)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南江县公山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污水收集管、污水检查井、综合利用管网、化粪池、粪坑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工程控制价: 2191597.00元
本工程施工含暂估价 12780.00 元,暂列金 177561.12 元。结算时,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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