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遂船发改许可〔2021〕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船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船发改许可〔2021〕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米,园区内道路、给排水、电力、景观等配套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充电车位)等。
2.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设计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符合规范要求且相对合理的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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