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XCG2025C027
项目名称:
休宁县流口至四门道路改建工程(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流口至四门段)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5万元
最高限价:
195万元
采购需求:
休宁县流口至四门道路改建工程全长约24.8365Km,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起点位于流口镇与S222交叉处,终点位于四门村与S222交叉处,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等设施建设。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等工程的第三方过程及交工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工期720日历天(实际工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及检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止)。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桥梁结构安全等监控及检测,技术难度较大,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发生。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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