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0000250812128080-10264737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综合楼新建工程锅炉工程
预算编号: 1025-W0000267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7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47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28174.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综合楼新建工程锅炉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上海市第一康复医院综合楼新建工程在地下一层靠外墙处设置热水锅炉房,锅炉房内设2台1050kW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及所有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室外管道、接驳院区原有管道并确保施工期院区内设施正常运转并配合深化设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接采购单位通知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的交付,即合同签订后施工内容、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协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时加盖制造商和经销商公章)并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锅炉制造(B))》和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B))》。(6)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锅炉制造(B))》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B))》。(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