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原粮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原粮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市原粮储备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自治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9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9.3平方米,其中新建平房仓1栋0.87万吨,建筑面积1661.6平方米,新建机械罩棚1037.7平方米,配套智能仓储作业管理系统、内环流及熏蒸系统、烘干机等绿色储粮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镇罗粮库院内;
2.3 计划工期:35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