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采油厂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80204FS073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规定需对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共编制《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个项目。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兴隆台采油厂便函,便函文号:兴计函字(2025)18号。
招标范围:对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开展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报告编写、评审与报批等与取得环评批复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招标人及中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配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以及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评申报相关资料。
投标人负责整理、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报告编写、评审与报批、并取得批复等相关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量详见附件:环境监测工作量。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5 个标包,标包划分依据:依照加快项目推进且地域、区块不同的原则,分为5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标包 |
区域 |
具体内容 |
金额(万元)不含税 |
备注 |
一 |
盘锦 |
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94.8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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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盘锦 |
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59.1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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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盘锦 |
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94.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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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盘锦 |
兴隆台采油厂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6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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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鞍山 |
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74.3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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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公司兴隆台采油厂所属辖区。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349等。
(10)《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评价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污染方面的评价;项目区域生态恢复重建和污染防治方案等。
2.具体工作内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2.5.2.2质量要求
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备案的单位。提供环保部网站查询截图(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
3.3人员要求
至少2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五 年( 2020 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业绩至少1项,编制的报告书需通过地方政府批复。(请投标人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以及合同项目的批复文件)。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⑥投标人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誉平台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或(https://xypt.china-eia.com/XYPT/),附查询截图。
3.6.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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