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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2026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05-FW139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

2.2 项目概况:2025-2026年新疆片区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根据2025-2026年工作量测算计划井位38口,用电量15825万度,含税金额1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为川庆新疆分公司新疆片区钻修井机作业地区提供2025-2026年电力能源服务。分为电动钻机供用电、机械钻机(含转盘电驱动钻机)供用电和MCC供用电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

台盆区域(包1):包括哈德、满深、富源、富东、迪那、迪北、依探、跃满、果勒、恰探、顺北、顺南、英古、中古、塔中、鹿场、信源等塔里木市场相邻区域及南疆地区除塔里木油田市场外全部市场区域,预计含税金额9500万元。

山前区域(包2):包括克深、克拉、克探、大北、博孜、中秋、东秋、西秋、秋探、阿瓦、神木、坪探、博源等塔里木油田公司定义的山区及相邻区域,预计含税金额6500万元。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庆新疆分公司所属钻修井队。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在合同期满后单井未服务完,则服务周期顺延至该井搬迁服务结束。

2.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8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提供总包服务,仅电力线路架设业务允许分包,其他均不允许分包。

电代油项目电力线路架设业务投标人若不分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发改委30号令,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过渡期内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力线路架设若投标人进行分包,分包商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处于有效过渡期内的,分包商需具备有效的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投标人需承诺“在提供电力能源服务时,向招标人提供分包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签订的合同(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扫描件及分包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备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止(以发票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揽的钻修井机电力能源服务相类似的业绩证明至少1份(有效业绩证明形式:提供单井合同或框架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税务系统查询截图,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人数要求,其中的具体的工作岗位有:项目经理1人,现场服务人员5人,安全员2人(各岗位人员不可兼职)。

3.5.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招标人培训的HSE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中标后培训取得承包商HSE合格证。(提供证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

3.5.3现场服务人员不低于5人,现场服务人员需持有高压电工证及低压电工证;并承诺在含有硫化氢的服务现场,现场服务人员取得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提供身份证、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的扫描件和承诺)

3.5.4安全员具备应急管理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本项目所指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类似类别)。(提供身份证、应急管理单位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扫描件)

3.5.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本项目所投入人员办理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3个月(2025.4-2025.7)连续社保及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3.5.6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6设备要求

标包1: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中的最低设备要求,具体有35KV/10KV:0.6KV的电代油箱变设备不低于4套;全机械钻机电代油设备(机改电设备)不低于2套(1栋VFD变频房和2台均不小于1100KW交流变频电机为1套设备)。证明方式:投标人购置设备需提供电代油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附验真截图),及对应设备照片和铭牌照片,予以证明;投标人自制设备需提供质量文件、合格证(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及对应设备照片和铭牌照片,予以证明。

标包2:投标人应配置满足本次招标服务标包2的最低设备要求,具有35KV/10KV:0.6KV的电代油箱变设备不低于6套。证明方式:投标人购置设备需提供电代油设备有效的购置发票(附验真截图),及对应设备照片和铭牌照片,予以证明;投标人自制设备需提供质量文件、合格证(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及对应设备照片和铭牌照片,予以证明。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3 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3.7.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8.7.3-8.7.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8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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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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