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秀山县凤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秀山发改投〔2023〕418号)(项目代码:2201-500241-04-01-64639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补助资金与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凤栖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凤栖社区的老鹰岩水厂小区、种子公司住宿楼小区、公路局住宿楼小区所涉及的外墙、屋面、楼梯间、顶棚等进行必要的房屋建筑修缮并配套实施相应的电气安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36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秀山县凤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老鹰岩水厂小区、种子公司住宿楼小区、公路局住宿楼小区所涉及的外墙、屋面、楼梯间、顶棚等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与配套实施的电气安装工程,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若存在此类情形)。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因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的范畴,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故其无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