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2025年宋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 渝农〔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宋农镇中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设计面积3163.3亩、新建2992.07亩、改造提升171.23亩、高效节水面积1347亩,田块整治工程:梯田整治368.94亩、梯台整治421.18亩、恢复地类整治38.19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88.04万元
2.4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秀山县2025年宋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和现代农业产业运营等内容,具体内容为: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所设计的内容、竣工图编制、 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水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 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运营(运营期限为3年), 自行承担土地流转费。中标人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 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本次招标须按(渝农发【2022】102号)文件进行利用具体要求为:采取粮油轮作、种养循环、水旱轮作等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效稳粮、扩面增产,每年达到两季以上。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运营期为3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2)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2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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