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ZB2025HG06018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河源市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7年度河源市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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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5-2027年度河源市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采购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承诺函格式可参照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7年度河源市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7年度河源市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如联合体的投标人,则须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授权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加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共同协议需联合体各方盖章外,其余投标文件内容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不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证明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