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DRGK202509014
项目名称:2025年东源县蓝口镇水稻制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68,126.7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东源县蓝口镇水稻制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68,126.7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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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业服务 | 2025年东源县蓝口镇水稻制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68,126.72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东源县蓝口镇水稻制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东源县蓝口镇水稻制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