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7000250728125417-17267065
项目名称:松江分局交通执法办案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725-00002920, 1725-K0000344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00000元 (国库资金:2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分局交通执法办案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松江分局交通执法办案物证类检验、鉴定服务项目,包括(1)完成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委托办案相关的物证类司法鉴定项目,服务于公安日常办案工作。(2)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工作流程、基本要求和技术方法实施司法鉴定,最终向委托方提交司法鉴定文书。单项完成时限:委托书下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且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鉴定的资质要求;
5、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