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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 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施工
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涪陵发改[2025]2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从220千伏平原变电站129GIS间隔施放电缆至拟建大龙110千伏变电站131GIS进线间隔;采用电缆敷设方式,电缆采用ZB-YJLW03-Z-64/110-1x1600mm2铜芯电力电缆,单回电缆长度约1.6kM。需新建电缆沟约1081米通道,新建电缆桥架约274m,电缆中间接头工作井2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26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工程施工,拟建线路起点为220千伏平原变电站,终点为大龙冶金,全长1.62km,为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电缆采用ZB-YJLW03-Z-64/110-1×1600mm2铜芯电力电缆。

(1)电缆工程部分

电缆敷设路径长度约1.62km,其中利用已建成的电缆沟敷设约10m,新建电缆沟敷设约1066m,新建电缆桥架约312m,利用已建成的电缆桥架敷设电缆约85m,利用大龙变110kV出线电缆桥架及进站段电缆沟合计约71m,其余为大龙厂区预留电缆长度。新建电缆中间接头6只,电缆GIS终端头6只,电缆直接接地箱2套;电缆交叉互联箱2套。

主要利用已建或拟建电缆通道:在连接平原变电站至拟建大龙110kV变电站电力通道中,新建(宽×高)1300×510电缆沟约1066m通道,新建电缆桥架约312m,电缆中间接头工作井2个。

(2)光缆通信部分

沿新建电缆沟敷设48芯非金属阻燃光缆1×2000米,两端与通讯系统主机接通。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所有安装工程、乙供材料费、工程保险、物资的临时保管及转运(含甲供材料转运)、材料运输、林地占用、永久占地及青苗赔偿、光缆熔接、线路参数测试、桩基检测、试验、调试(保护、控制、监测及测量装置等)、校验、试运行等相关工作,甲方只负责提供甲供材料(详见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甲供材料表),部分甲供材料需由乙方自行从甲方李渡仓库或指定地点领取,工程剩余物资由乙方统一回收至甲方李渡仓库,具体详见《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2025年11月25日前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2025年7月1日前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按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换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子证照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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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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