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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荣昌再生水厂-工业园)(一标段)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荣昌再生水厂-工业园)(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再生水利用主管网工程(荣昌再生水厂-工业园)(一标段)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发改审〔2025〕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及工业园区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荣昌再生水厂至广富工业园的再生水输水主管网,总长度约20km,管径DN400~DN7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232320.52

2.4 招标范围:广富工业园DN400管道长度约9.6km;水厂至G348段DN700管道长度约1.68km;本工程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该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的业绩要求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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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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