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G351线石柱段(K2105+050~K2110+750)灾害防治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5]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金铃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5个工点。工点一:K2105+200~K2105+400左侧边坡采用“清除坡面松散破碎岩和土体+规整坡面+钢筋网片挂网锚喷+清除凸起外倾坡面,与底部顺接削坡至顶部+锚杆格构梁+截水沟”的治理方式。工点二:K2106+770~K2106+830左侧边坡采用“清除不稳定岩体和孤石+修建路堑挡墙+肋板式锚杆挡墙”的治理方式,小桩号侧肋板式锚杆挡墙施工,大桩号测路堑墙施工。工点三:K2109+680~K2109+730左侧边坡采用“清除坡面松散破碎岩+钢筋网片挂网锚喷+截水沟”方式护坡。工点四:K2109+950~K2110+000左侧边坡边坡采用“1:0.75坡率刷坡+钢筋网片挂网锚喷+排水沟”的治理方式。工点五:K2110+570~K2110+630右侧边坡采用“清除坡面松散破碎岩和土体+规整坡面+锚杆格构梁+排水沟”的治理方式。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76.886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