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柳河镇堤湾村、张堂村、梁庄村、逻岗镇符楼村、孔集乡翟庄村养殖场配套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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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商宁财采招-2025-21 | |||||||||||
2、项目名称:宁陵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柳河镇堤湾村、张堂村、梁庄村、逻岗镇符楼村、孔集乡翟庄村养殖场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174,272.00元 | |||||||||||
最高限价:217427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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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变压器、配电柜630A/4P 、发电机组250kw、供暖锅炉 、50铝芯电缆、40铝芯电缆、不锈钢自动刮粪机、变压器、养殖用料塔25吨、5000平方型反烧形式锅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5.4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5.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7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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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 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和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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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