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32025076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J4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辰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 已由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5] 1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11192.99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区财政资金11192.99万元, 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及区财政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6492.64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辰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新建及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6492.64平方米,学生规模为1500人,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15495.73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996.91平方米,总投资额11192.9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原天津市北辰区实验中学校园内,四至范围:东至高峰路,南至果园北道,西至北仓幼儿园,北至朝阳公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北辰区实验中学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为16492.6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4896.83平方米,最大高度:23.9米,最大跨度:9.3米,最大层数:5层,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建筑面积为1549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61.12平方米,包括综合教学楼14896.83平方米,设备用房地上部分64.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4.61平方米,主要为设备用房。改造建筑面积996.91平方米,主要包括看台、平房、门卫等。拆除原有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部分平房等,并同步实施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景观工程、拆除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10144.7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7年02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需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