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东方红路道路维修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8202507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JX001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东方红路道路维修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5〕5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增发专项债、增发超长期国债、中央内预算资金,其余部分自筹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建设规模为
1907.208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诚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东方红路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静海区东方红路,道路维修长度1907.208米,本次维修范围为西起于东方红路跨津沧高速跨线桥开发区侧桥头(物海道交叉口附近),东止于静海东环线;自西向东依次与物海道、海道、金海道、银海道、广海道、聚海道平交。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东方红路道路维修工程 招标范围: 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东方红路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静海区东方红路,道路维修长度1907.208米,本次维修范围为西起于东方红路跨津沧高速跨线桥开发区侧桥头(物海道交叉口附近),东止于静海东环线;自西向东依次与物海道、海道、金海道、银海道、广海道、聚海道平交。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建设单位需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5、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5、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