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环保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环保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一)工程项目概况
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管线总长度约138.2km,管线规格为 D323.9× 7.1/7.9 和 D219.1×6.4,设计压力为6.3MPa,设计年输量为 17545×104Nm3/a。沿线新建 2 座站场(崇阳分输站和通山分输站),改造 1 座站场(通城分输站)、新建 1 座清管站 (石城清管站),新建 6 座分输阀室。项目管道沿线大型水域穿越2次,中型水域穿越15次,穿越铁路2次,穿越高速公路7次,高等级公路20次。项目施工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为赤壁-石城-通城段,线路全长约 85.59km,二期工程为石城-崇阳-通山段,线路全长约 52.61km。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上述工程在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及环境验收服务:
(1)施工期环境监测
应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各项导则、标准规定及本项目已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位(地表水、大气、噪声、生态、事故性监测)、频次、因子,定期进行环境监测,至少包含环境噪声、水质和环境空气监测,应按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满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完成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完成现场踏勘,识别风险点,模拟事故场景,量化影响范围,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落实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核查,核查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完成公众意见调查,协调其他公共关系,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满足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本项目整体一个标段实施。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参数应包括废气、废水和噪声);
(2)业绩要求: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报价人至少具有1项线性工程项目环境监测/验收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结算发票);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2024年7月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20日 18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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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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