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电站大江机组公用油气水管路及阀门改造施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217
各单位: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葛洲坝电站大江机组公用油气水管路及阀门改造施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大江厂房EL.50.63m 风洞层公用油气水管路设计;(2)大江厂房EL.50.63m风洞层、EL.44.23m技术供水层及EL.38.00m 38米廊道层主轴密封清洁水供水管路及阀门更换;(3)大江厂房EL.50.63m风洞层机组加排油母管、集油槽联络管管路及阀门更换;(4)大江厂房EL.50.63m风洞层中、低压气母管管路及阀门更换;(5)大江厂房工业用气管路末端阀门更换。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0月10日,总工期110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新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管道类安装项目相关实施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需含合同名称、双方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项目实施内容等关键信息);
(3)人员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提供2024年9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9月1日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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