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6年-2027年综合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与专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6年-2027年综合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与专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DXCG-SCTT-SC-202602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6年-2027年综合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与专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94.3396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含税金额100万元。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成交份额100%。
1.7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供应商所报折扣不能高于100%,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成都市分公司2026年-2027年综合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与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下表。
| 服务年份 |
服务专题 |
服务内容 |
考核要求及标准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 2026年 |
一、治本攻坚行动“效能提升年”综合服务 |
聚焦工程建设、运维管理等重点领域效能提升,做好“效能提升年”咨询支撑。注:1.编制2026年治本攻坚行动“效能提升年”实施方案;2.跟踪督导重点任务落地,建立 1 套动态管理台账,实现重点任务定期更新闭环。 |
乙方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30000 |
6% |
| 二、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2.0)建设 |
深化区域办事处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乙方应在2026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40000 |
||
| 注: |
|||||||
| 1.编制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2.0)建设实施方案及核心要素指引; |
|||||||
| 2.指导12区域24个区域办事处贯彻落实区域办事处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 |
|||||||
| 三、安全教育培训 |
开展3场分层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
乙方总计完成3次服务: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3 |
次 |
15000 |
||
| 注:编制培训体系优化方案及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电子档案; |
|||||||
| 四、风险动态管控服务 |
1.协助成都铁塔森林防火期安全管理及技术支撑。 |
乙方应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完成甲方交办的服务支撑内容,乙方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30000 |
||
| 2.动态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协助制定重大风险“一点一策”管控方案。 |
乙方应在2026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10000 |
|||
| 五、“四不两直”现场安全检查支撑 |
针对12区域24个区域办事处基础安全管理、环境设施及施工作业现场“四不两直”安全检查。 |
乙方总计完成12次服务: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2 |
次 |
20000 |
||
|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1.修订完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乙方应在2026年6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25000 |
||
| 2.协助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开展2次应急演练。 |
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2 |
次 |
15000 |
|||
| 七、安全文化建设服务 |
1.制定2026—2027年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修订完善铁塔安全操作规范“口袋书” 宣传册(2026) |
乙方应在2027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21698 |
||
| 2027年 |
一、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 |
建立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及信息化管控方案。 |
乙方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30000 |
|
| 注: |
|||||||
| 1.编制2027年行动实施细则; |
|||||||
| 2.跟踪督导重点任务落地,建立 1 套动态管理台账,实现重点任务定期更新闭环。 |
|||||||
| 二、打造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域办事处标杆建设 |
协助评定2家区域标准化示范单位 。 |
乙方应在2027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40000 |
||
| 注:1.筛选示范标杆候选对象并开展调研;2.制定标杆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3.指导示范办事处建设并组织现场观摩;4.组织标杆验收并授予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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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全教育培训 |
开展3场分层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注: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及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安全培训电子档案,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师资库; |
乙方总计完成3次服务: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3 |
次 |
15000 |
||
| 四、深化风险动态管控 |
1.协助成都铁塔森林防火期安全管理及技术支撑。 |
乙方应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完成甲方交办的服务支撑内容,乙方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30000 |
||
| 2.动态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协助建立风险管控考核机制。 |
乙方应在2027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10000 |
|||
| 五、“四不两直”现场安全检查支撑 |
针对12区域24个区域办事处基础安全管理、环境设施及施工作业现场“四不两直”安全检查。 |
乙方总计完成12次服务: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2 |
次 |
20000 |
||
| 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 |
基于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范修订形成的现场处置卡,建立应急资源电子化台账,完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
乙方应在2027年6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25000 |
||
| 2.协助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开展2次应急演练。 |
乙方每完成1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2 |
次 |
15000 |
|||
| 七、安全文化建设运行 |
深化安全文化理念宣贯,组织“安全文化标杆班组”创建。 |
乙方应在2027年10月前完成此次服务,甲方即对乙方进行服务验收打分,验收打分标准见《服务验收表》,甲方根据验收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 |
1 |
次 |
21698 |
2.2服务区域:四川省成都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4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自2023年1月1日(含)至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类似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
(1)类似项目业绩范围:安全生产支撑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项目)。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1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安全生产支撑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审查响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4控股、管理关系:
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3.6服务团队要求:
| 序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人员资质要求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5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
/ |
| 2 |
技术专家 |
1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
/ |
| 3 |
团队成员 |
2 |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2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
项目团队成员需在项目服务周期内为成都铁塔公司提供驻点支撑。 |
| 证明材料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① 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2025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② 学历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毕业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 ③ 从业经验证明资料:填写人员清单表 ④ 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兼任。 |
/ |
||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除“3.6服务团队要求”之外,所述的“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供应商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应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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